「人物专刊」朱俊伟:三十九年如一日坚守使命
“群众对正义的呼声,就是检察官指控犯罪的责任。”为了这样一句承诺,朱俊伟三十九年如一日坚守使命。
从事检察工作39个春夏,他用炙热的爱和辛勤的汗水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用自己的青春和执着呵护着公平正义。先后收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荣誉勋章”2次。
当问及他成功的秘籍时,他笑着说:“哪有什么秘籍,只不过总想着能否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多做一些。”朱俊伟坦言,他曾经当过兵,退伍进入检察机关后,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名学生,一直都在不停地汲取知识的养分。1987年考入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法律专业,而后,自考云南大学法律专业,正是这种“赶考”心态,让他一步一个脚印,成为一名人人叫好的“好检察官”。
“我曾在反渎局干了三年,时间不长,但对我而言是感触最深的。”据朱俊伟回忆,王某某“零口供”受贿案的查办过程,从初次谈话到立案调查,再到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始终不配合,屡屡上演“失忆”戏码,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我没有什么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我是清白的。”当他第一次找王某某谈话时,王某某镇定自若地回答。
“你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向他人非法索要财物,该怎么解释?”朱俊伟问道。
“我没有向他人索要过任何财物,也没有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请你不要污蔑我。”王某某的态度很顽固。
在接下来的询问中,王某某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矢口否认。面对这一情况,朱俊伟心里憋了一股劲,他在想怎么啃下这块“硬骨头”。被调查人不说话,但证据会“说话”,他便迅速调整思路,从客观证据着手,步步深入。他在一个多月的调查确证中,仔细阅卷,查找供述当中存在的漏洞,寻找突破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确定王某某违纪违法事实,最终将其绳之以法。
朱俊伟从意气风发的少年走出部队参加工作,到今天已经整整39年,回忆起自己的生平,39年的工作历程,39个春夏秋冬,如梦如烟,悠悠漫长。“39年的风风雨雨,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建树,可歌可泣的壮举,但也曾‘种豆南山下,奈何草盛豆苗稀’。”他谦虚的说到。
在平凡的岗位中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国民热剧《人民的名义》中,侦查处长陆亦可经常说:“干了反贪,天天加班。”这句话道出了反贪侦查人员的日常。
十几年前,曾发生过一起渎职案件,在屏边县某村寨,一名工人在开采沙石的施工过程中受重伤,经公安局机关调查,发现该采砂石厂手续经营手续不齐全,按规定应责令停产,但赵某并未认真履职,任由砂石厂老板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赵某玩忽职守案由省厅亲自督办,朱俊伟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便开启了没日没夜的加班之旅,带领干警走访群众,搜集证据。夜晚的灯光下,是躬身俯首查资料,是手握碳素笔在笔记本上做笔记,是目不转睛列证据,他查阅了大量的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犯罪心理等资料,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认定赵某未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义务,构成玩忽职守罪。
手上的老茧、眼角的鱼尾纹、头顶的白发,是他工作了无数个黑夜白天的战果。
“朱叔,看你这身打扮是又要去下乡了吗?”
“是的,去了解一下和平镇某村的居民情况,去实地看一下上次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解决。”院里的同事都亲切的称呼他“朱叔”。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荒野。朱俊伟带案下乡,虽然他身体不好,但仍然迈着最坚毅、最快速的步伐进入百姓的生活圈,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把相关法律问题向老百姓讲清楚、讲明白,常年的基层工作经历已在他心中烙下了深厚的民生情节,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在走过的路上,虽然有些不完美,甚至是歪歪斜斜的脚印,但大部分是踏实的,正如保尔.柯察金所说:“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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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审核:杨 春
本期文字:吴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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