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权忽悠人!江西破获特大传销案 这两类人群难抵诱惑
传销害人害己,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受害人就会被疯狂洗脑,最终成为其组织的一员。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公安部督办的中国国际建业联盟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祝某、付某、陈某等犯罪嫌疑人7名。经查,该传销组织人员多达20万余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以爱国为幌拉人头
只有小学文化的祝某,来自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木老坪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个头不高,相貌不扬,甚至连说话都不太流畅。
如果不是穿着看守所的蓝马甲,《法制日报》记者很难想象眼前这个看似敦实憨厚的中年男子,竟是一个线下会员达20多万人的传销头目。
今年5月5日,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其住处将祝某抓获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哪门子罪”。
据警方介绍,祝某曾经在瓮安县老家做砂石生意,此后又在广西钦州从事房屋装修。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中国国际建业联盟(又称建业盘),怦然心动,很快加盟入会,并积极发展会员,成为传销头目。为自我激励,他还将自己微信名改为“挑战瓮安首富”。
“这个传销组织打着爱国的幌子,具有极大的欺惑性。”侦办此案的芦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云川告诉记者,建业联盟以“云数贸”为平台,号称要整合百业,打造一个由中国人100%控股的互联网平台,让消费者有机会成为互联网企业的股东。
记者翻阅警方缴获的传销宣传资料,看到大量煽动性语言:“中国唯一的一张国际互联网照花落云数贸中国国际建业联盟”“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爱国就做云数贸”“投资云数贸股权,等于走进了富人殿堂”等。
据了解,该传销组织以“线上管理、线下发展”为模式,宣称只要交纳2700元就可以得到建业联盟3865股原始股权及750电子币,用750电子币注册成为该联盟会员后,成功推荐两人又可得750个电子币,即推荐两人回本,之后开始赚钱。
“线上管理”即该传销组织会员可以通过建业盘网站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会员中心,查询线下成员情况以及对电子币进行操作等。
“这是典型的金字塔式‘拉人头’骗局。”办案民警介绍说,为忽悠更多人加入,该传销组织还于今年元旦期间在北京召开“世界华人互联网年终大会颁奖盛典”,参会人员上千人。今年6月,又邀请会员前往陕西延安参加“海内外华人黄陵祭祖大典”。每次活动过后,入会人员都会呈爆炸式倍增。
面对记者的采访,祝某仍没有从原始股权投资的“画饼”中醒悟过来,对自己的行为执迷不悟。
传销头目授课被抓
54岁的贵阳女子付某曾从事直销,如今是祝某的第三层下线。今年3月15日落网时,她正受传销伙伴芦溪县宣风镇陈某之邀,在宣风镇天城商务宾馆一房间内给当地村民讲课。
民警告诉记者,付某被抓时沉默不语,脸色有点慌张,首次接受讯问时均以“不知道”对传销行为矢口否认。后经多次讯问,付某才交代其四处发展会员的来龙去脉。
警方的一次讯问,还原了传销头目付某在宣风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大致经过。
问:你来宣风镇做什么?
答:我听说这里有人想加入建业联盟,所以来做推广。
问:你具体是怎么讲课的?
答:讲课的大致内容是,建业联盟要打造属于中国人自己的互联网,它有六大功能:实体、媒体、第三方支付、音频、游戏、搜索。建业联盟在北京的各大礼堂开了会,很有实力,今后可以上市,只要交2700元,就能获得3865股原始股,同时得到750电子币。
按发展顺序,建业联盟内部分为5层,第一发展人可以从每层得到450电子币;在发展完5层后,5层之外分为“大区”和“小区”,“大区”即第一发展人直接发展的两个人中发展人数较多的下线区域,“小区”即发展人数较少的下线区域,第一发展人可以从“小区”的5层之外按发展会员人数,抽成每人75个电子币。
问:电子币有何用途?
答:电子币可以兑换建业联盟的原始股份,也可以直接兑换成人民币,一个电子币相当于人民币两元。
问:在宣风镇,来听讲课的人有多少?
答:一般都是叫1人至3人来听课,陆陆续续地来,讲完之后,听课的人觉得这个赚钱,就回去拿钱来缴费入会。
据办案民警介绍,宣风镇总共才3万多人口,自陈某今年3月2日入会,至两人被抓的短短十几天时间,付某、陈某等人在宣风镇就成功发展了150余人。
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付某时,付某表示“非常后悔”。她说,现在才意识到建业联盟是传销组织,等她出去之后,一定会劝身边的朋友不要加入。
两类人群难抵诱惑
据警方介绍,湖北武汉一对八旬高知夫妻,也经不起原始股权的诱惑,花5400元买了3单(买三单免一单),期待股票上市后大幅升值。
萍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凌志强告诉记者,建业联盟的原始股权纯属虚构,其电子币可以在网上无穷限地“造出来”,要多少有多少。一旦发展会员遇阻,他们就会组织大型活动宣传造势,并以奖励为诱饵,比如入会即可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等。
“就此案而言,参与人一般有两种心理。”办案民警说,一种是渴望致富的普通群众,不理性分辨公司的合法性,一听说股权投资,就头脑发热,盲目参与其中;另一类则是曾经做过传销的人员,即使明知公司非法,他们也会抱着侥幸心理,抢占先机,捞一把就走。
“整个交易过程也很简单,通过微信支付就可以完成。”凌志强认为,建业联盟与普通的传销相比,具有不限制人身自由、自愿加入的特点,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欺骗的本质,这种“升级换代”的传销更具有迷惑性,危害也更大。
据了解,“云数贸”是一个典型的传销组织,已经被多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1500元投资原始股权 女工兼职不成投资打水漂
因企业效益不佳,王女士在网上找了份互联网金融兼职,坚持做了5个月发现,不但收益无法兑现,前期投资的1500元也打了水漂。近日,王女士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找兼职听信网页广告
1500元投资原始股权
王女士是江都真武镇人,在镇上一
家单位工作,因单位效益不是太好,想再找一份兼职贴补家用。
王女士上网浏览,看到了一条金融广告,上面写着“投资未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原始股权,累积金币实现财富梦想”。看到这条广告,王女士十分心动,感觉正是自己所需要的,立即点击链接网址。
进入链接,内容显示是一家名为北京“增值宝”金融公司的页面。公司简介称,该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目前正在募集资金,准备从事海外并购业务,现在投资1500元,就成为原始股东。每周登录账号后,就可以产生100个金币,每个金币可以兑换1元人民币,可以转让可以提现。
看到内容介绍后,王女士非常开心,立即按照提示,注册登记“增值宝”会员,并通过网上银行转账1500元,成了所谓的“原始股东”。
“这下就可以挣钱了。”王女士在注册完成后,每周都按照要求,坚持登录,眼见着不用费什么功夫,就可以轻松挣钱,王女士也是越想越开心。
5个月坚持登录刷金币
兑换时发现兼职是骗局
5个月坚持登录刷金币,王女士检查账户,上面金币已经累积到2100个。“按照这个算下来,可以兑换2100元人民币。”王女士想着把这些收益兑现。但没想到的是,按程序操作后发现网站无法登录,王女士反复操作多次,都是同样结果。再与对方联系时,没有任何回应,王女士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前期投资的1500元可能要打水漂,立即赶到了油田分局真武派出所报警求助。
油田警方提醒,近年来,各类高收益互联网理财公司层出不穷,一些市民参与这些行业挣到了钱,也有一些不法公司利用群众想发财的心理实施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以虚假身份设立银行账户、注册网站。当受害者发现受骗后,他们就立即消失或者将对方拉黑。广大网民要提高识别力,切莫轻易汇款或转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团伙以原始股上市为幌子跨省行骗260万
陈某是陕西省西安市一家能源开发公司的原始股销售人员,因业绩突出被提拔为销售科组长,并因此掌握了大量曾购买公司原始股的客户资料。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在经历了近一年由无业带来的经济拮据后,陈某伙同原公司同事周某、李某在西安一城中村内租了一间房,合伙做起了原始股生意。
不过这一次,他们的赚钱方式不再是合法推销,而是以原公司的名义打着原始股上市的幌子实施诈骗,而他们瞄准的行骗目标则是原公司的老客户江苏省常州市的马先生。被蒙在鼓里的马先生先后被该团伙以各种理由骗取260余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原始股上市”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周某、李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营销套路被摸透
三小伙另起炉灶
2006年,25岁的西安小伙儿陈伟通过网络应聘来到一家销售公司,从事电话推销工作,推销的主打产品为陕西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原始股。
陈伟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按照公司给定的电话号码,联系客户推销产品。一旦客户流露出购买意向,陈伟就会将电话转至公司专员,由专员向客户进行详细介绍。认购成功后,公司会将真实有效的股权证寄送至客户地址。
因业绩突出,陈伟在工作一年后被提拔为销售科组长,虽然收入与之前并无差异,但是原来看似“神秘”的客户资料一下子就变得不神秘了。
在客户回访过程中,来自江苏省常州市的马先生引起了陈伟的注意。截至2007年10月,马先生一人认购了30余万元原始股,且始终坚信原始股是致富发家的一条捷径。
在随后的沟通中,陈伟数次请其认购更多股份,马先生多数情况下都十分爽快地同意并第一时间汇款到公司账号。
2007年年末,陈伟所供职的销售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解散。在经历了近一年由无业带来的经济拮据后,陈伟思量起了重操旧业。
2008年6月,陈伟和老同事周琪、李亮在西安一城中村内租了一间房,合伙做起了原始股生意。不过这一次,他们的任务不再是开发新客户,而是挖掘老客户,他们的赚钱方式不再是合法推销,而是实施诈骗。
老客户资料被泄露
原始股上市成诱饵
为人豪爽、原始股投资信念坚定的马先生,成为陈伟团伙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诈骗对象。
凭借之前良好的合作关系,陈伟很快与马先生再次取得联系。电话中,陈伟自称因公司业务调整,自己已升任部门经理,之后的相关业务将由业务员周琪与之进行沟通。
周琪根据事先安排,以陕西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即将上市,股东需提供印花税、手续费等为借口,多次向马先生进行诈骗。毫无觉察的马先生每次都会及时将数万元人民币汇至周琪指定的账户。
为了增加骗局的真实性,陈伟通过在网上购买个人信息,至银行以原供职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何某某为开户名,开办银行卡一张。为了打消马先生的顾虑,陈伟等人还在网上制作相关虚假的上市文件,传真至马先生处。
对于马先生提出的要及时掌握公司运转情况及股票信息等要求,周琪也会“尽心”完成,仿照网上的相关模板,通过网络邮件,以陕西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函至马先生邮箱。
2009年6月,在行骗近一年,骗得人民币110余万元后,陈伟退出了三人团伙,声称不再参与诈骗并销毁了与马先生联系的相关电话卡等资料。但马先生的上当之路远未到头。
被骗七年终醒悟
行骗三人分获刑
2009年9月至2012年1月间,周琪与李亮同样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以公司上市需要缴纳手续费、印税等费用为由,骗取马先生人民币近60万元。随后,在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间,周琪一人又通过上述手段,骗得马先生人民币90余万元。
2015年6月,在先后汇款200余万元且分文未得后,马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并向常州市武进区马杭派出所报案。警方通过侦查,对陈伟、周琪、李亮进行上网追逃,后在西安分别将三人抓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伟、周琪、李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部分系共同犯罪。最终判处陈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周琪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李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