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西区1死1重伤命案解析:8年血债换来10年的牢狱生涯
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落入法网,实在是值得庆贺。
本案就是一起发生在2011年的命案,案件时隔8年才破获,那么犯罪嫌疑人又该面临多少年的刑事处罚?他又为何会持械行凶呢?
案发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
2011年1月8日晚上11点多,湖南男子陈某及曲某,王某等人在西区一家酒店天桥玩时,王某等人和站在该处招嫖的欧阳某发生口角,随后,欧阳某离开现场,其男朋友郑某(已判刑)得知情况后,即和湖南籍男子陈某华,何某(已判刑)来到天桥处,并和王某及曲某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斗。
陈某华与郑某立即从身上拿出弹簧刀捅刺曲某,陈某等人,曲某,陈某等人即刻分头逃跑,何某接过郑某手上的弹簧刀,伙同陈某华,郑某共同追打曲某,陈某及王某等人,后曲某,陈某被捅伤后,倒在天桥底下,陈某华等人逃离现场,曲某,陈某被送医后抢救,2011年1月9日凌晨5点,曲某伤重不治,陈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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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郑某等人均落网并被判刑,唯独陈某华潜逃,8年后,也就是2019年11月28日,潜逃至东莞市的陈某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因本案,同案人郑某被中山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案人何某被中山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省高院二审分别改判有期徒刑15年,6年,另外,郑某,何某已分别赔偿被害人陈某2万元,6万元。
2019年11月25日,陈某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期间,陈某华家属赔偿被害人陈某20000元,取得陈某谅解。
2020年7月24日,中山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10年,和郑某连带赔偿陈某经济损失35.013万元,宣判后,陈某华不服上诉,2020年12月28日,该案经广东省高院二审,该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也提醒那些仍然负案潜逃在外的嫌疑人,放弃幻想,认清形势,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就像本案中的陈某华,如果他没有那么大侥幸心理,能第一时间投案自首,或许量刑还会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