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到底啥意思-《老子》研读札记二
《老子》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始,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对第一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的解读,我看到的比较权威的解释如下:
任继愈:“天下的人都知道怎样才算美,这就有了丑;都知道怎样才算善,这就有了恶了。”《老子绎读》(商务印书馆)
陈鼓应:“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就产生了;天下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
王中江:“天下人都知道什么是美,那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是丑;都知道了什么是善,那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恶。”《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老子》(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张松辉:“如果天下人都知道美好的东西是美好的话,那么丑陋的东西就显露出来了;如果都知道善良的事情是善良的话,那么不善良的事情就显露出来了。”《老子新解》(人民出版社)
陈徽:“天下(如果)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便产生了;(如果)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便产生了。”《老子今释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
以上专家学者们虽然有的译成假设句,有的译为因果倒装句。(我认为都违反了文言文规则),但基本观点是相同的,即他们都认为老子这句话中的“恶”“不善”是“美”“善”之外的存在。
可是老子的这句话,我读来读去,思来想去,实在无法认同他们的理解。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么这美就是丑了;(如果)天下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么这善就是不善了。”
首先,从古汉语语法上讲,此句中每一个分句都是假设关系的一重复句,“斯”是“这”的意思,代词,代指前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皆知善之为善”,也就是说,老子认为“恶”“不善”不是“美”“善”之外的存在,而恰恰是“天下皆知美之为美”“皆知善之为善”本身造成的结果。“皆知”是导致“美”“善”转化为“恶”“不善”的原因。
其次,从本章的主旨看,这一章老子阐述的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首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说的是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化。第二句“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说的是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是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要表现。
再次,仅就以上五种代表译文看,老子说的是尽人皆知的正确的废话呢?老子思想也太没点深度了吧!各位专家啊,咱不能感觉老子的思想不合乎常理就改成合乎常理的话啊,哪能随意以己意来“逆”老子之志呢!其实,这看似不合乎常理的话恰是老子思想深邃之所在。近代西方哲学家斯宾诺莎也提出过类似的哲学命题:“一切肯定都是否定”,这已是在老子2000年之后了。
最近,我终于查找到了与我这个观点一致的专家的书,一本是辛战军的《老子译注》(中华书局),一本是刘康德主编的《老子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刘康德主编的《老子鉴赏辞典》对此句有着深刻而精彩的解读,摘录如下:
本章老子一开始就讲“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确实如此,世上很多事情,当天下人皆知此是好事一桩时,这“好事”也就不是好事了。设想当秦国的商鞅为了推行变法政令,“募民徙木赏金五十”这样的好事,为百姓皆知并且都来“徙木”之时,这“木”能有这么多可挣?这“金”能有这么多好赚?于是“好事”也就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了事。由此可见,好坏(美恶、善不善)是相对的,变化的。正因为这样,重视世道的老子告诫人们:治政为人不可有意倡导某事某物。有意倡导某事某物,而使天下皆知的结果只能是“楚王好细腰,臣妾多饿死”的这种不好(恶、不善)的现象。所以后人刘子在《刘子·从化》一节中说解道,“昔齐桓公好衣紫,阖境尽被异彩;晋文公不好服美,群臣皆衣牂羊;鲁哀公好儒服,举国皆著儒衣;赵武灵王好鵕寿,国人咸冠鵕冠。”而这“紫非正色,牂非美毳,儒非俗服,鵕非冠饬”但人却竞相从之,原因何在?君主有意倡导也。一旦倡导,造成这种观象,事物的好坏、善恶,美丑也就得到了转化。《刘子·从化》进一步说:“楚灵王好细腰,臣妾为之约食,饿死者多;越王勾践好勇,而揖闢蛙,国人为之轻命,兵死者众。命者,人之所重;死者,人之所恶”,今却“轻其所重,重其所恶”,这不应验了老子所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的话么?道理相当简单,按物相的相对性来说,一旦倡导(规定)某事某物,也就意味着否定某事某物;倡导规定某事某物为富、为高、为长、为难、为有,也必有为贫、为下、为短、为易、为无相随。所以生于衰周的老子敏锐地指出,圣人治国为政就必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必有意倡导某事某物,于人于物应一视同仁,齐物等量,如同日月天地于物周普无偏样,不定优劣,不分好坏,使之各有其所,各自融洽,竹头木屑皆为家什,大树小草各得其所;无倾轧欺压,有生意盎然,这样社会就能安定,治政才算成功,圣人的作用才能体现,所以老子最后概括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基于上述这些评述,可以看到,本章实为老子以物相之相对来说明“道”(自然无为)之绝对。